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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一行来我市就《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市卫健委领导陪同调研。省人大代表杨云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院、市残联、团市委、市医保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西湖区、富阳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两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赴市第七人民医院实地调研了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康复工作的开展情况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有关单位以及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设立要求、未成年人的精神疾病预防、监护人的责任承担以及如何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人员配备、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丁祖年主任委员在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后指出,杭州的地方立法走在全省前列,此次调研建议意见生动具体,收获很大,将在条例草案的修改中认真研究杭州的意见建议。